危险品司机常年走南闯北,流动性非常高,因此,就有卡友询问交通运输部,持有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可以到外地就业吗?
就此,交通部做出回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内相关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发证机关所在地以外从业,且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备案表》,由持证人本人或其所在服务单位,到服务地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凡经备案的从业人员,纳入服务地管理部门属地管理。
从业人员因户籍所在地、暂住(居住)地变更或者服务地管理部门要求,且自初次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满一年的,可申请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
转籍后,重新核发从业资格证件。
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卡友并不会因户籍限制影响就业,可在就业3个月后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备案表》去就业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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