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13点20分许,绍兴高速交警三大队数字作战室接到南接线监控通知,在G1522常台高速嘉绍停车区边上有一辆危化品槽罐车在车道上倒车。
数字作战室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查看了该区域监控,看到了此时正在倒车的槽罐车。数字作战室立马联系驾驶员并联系路面民警巡逻车赶赴现场。
在多次联系驾驶员无果后,交警及时查询到了该车所属单位,并联系该单位负责人要求其带肇事驾驶员来单位接受处理。
在该单位负责人将驾驶员章某带到大队后,民警先是给章某看了倒车时的监控,同时了解到章某也是多年的老司机了,居然做出这种事情!并对章某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告知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最后民警对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12分。
高速交警提醒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出车前提前规划好路线,按照交通标志、标牌,安全、文明驾驶。若不慎错过出口,要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到下一出口再下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