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小时蹲守查获5.7吨无证运输危货
“你好,我要举报,有人非法运输一车危险货物运往长沙县。”日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接群众举报投诉称某货车非法运输危险货物。
执法队员迅速行动,核实信息、组织布控、开展蹲守......20小时后,执法人员将一辆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货车和5.7吨危险货物现场查获。
“涉及危险货物运输,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事发当日下午4时,接到举报电话后,㮾梨行政执法队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手开展布控。
17家大型物流园区,上千家物流档口,执法人员分头行动,对辖区内档口进行确认。一番寻找之后,执法人员锁定了大概位置,展开了蹲守。
次日早上,一台可疑的红色重型半挂车出现在执法队员的视线里。
“您好,请出示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迅速上前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该车辆属于周口市某汽车运输公司,司机郭某提供的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同时,该挂车车厢内装有43箱固化剂和250桶环氧云铁中间漆,合计重约5.7吨。
根据现场抽样送检的结果,该两种货物属于危险货物的范畴,而司机郭某无法出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望城查处一家非法生产“小化工”企业
2月28日下午,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望城经开区安监分局、化工专家对辖区一家非法生产“小化工”企业进行查处。
根据执法人员反馈,位于望城经开区中野科技园内的长沙圣尔符合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苯酚、多聚甲醛、对甲苯磺酸等危险化学品为原料生产防火酚醛复合板,现场发现各类化工原料共计82桶(含空桶)、生产反应装置3套。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该公司涉嫌存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重大隐患,对此,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暂时停产停业整改,撤出作业人员,同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