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一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一车辆无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从安徽省芜湖市运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该问题已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库”。该大队迅速成立专案调查小组,利用联网联控平台及各卡口大数据精准定位该车涉危运营的行驶轨迹。
4月20日,执法大队在G106线攸县五里牌路段查获该货车。经查,该车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其装载货物为电池组总成,为8类危险货物,属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其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执法大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既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扰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下一步,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借助联网联控管理平台,精确锁定违法车辆,精准打击危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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