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
作为国内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的国家强制标准
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分类、名称及运输规则
是危险货物分类判定及查询的“权威指导”
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企业极易混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概念,导致没有采取对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从而引发事故。日前,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我们也为大家普及一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到底有啥具体区别。
定义不同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来源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来源于《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
法规依据和分类不同
❖化学品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确定原则的即为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采纳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013系列标准的分类,该标准的技术内容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简称:GHS制度)第4修订版一致,将化学品的危害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三大类,共28大项81小项,详见下表:
❖危险货物的分类依据为《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这两个标准的技术内容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简称:TDG法规)第16修订版一致。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16小项,详见下表:
危险货物类别 |
第1类 爆炸品 |
1.1项 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
1.2项 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
1.3项 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 的物质和物品 |
1.4项 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
1.5项 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
1.6项 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
第2类 气体 |
2.1项 易燃气体 |
2.2项 非易燃无毒气体 |
2.3项 毒性气体 |
第3类 易燃液体 |
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4.1项 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 |
4.2项 易于自燃的物质 |
4.3项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第5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
5.1项 氧化性物质 |
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
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
6.1项 毒性物质 |
6.2项 感染性物质 |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
第8类 腐蚀性物质 |
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
涉及环节和企业责任不同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适用于化学品不同的生命周期环节,企业相应所需具备的基本要素也不同,详见下表:
主要涉及环节 | 所需具备要素 | |
危险化学品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 | 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危化品登记证、一书一签等 |
危险货物 | 运输 | 道路运输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等 |
如何区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
首先,通过上述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定义及分类的法规依据可以看出,危险化学品仅指化学物质,而危险货物包含物质和物品,两者有交集但无包含关系。如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硼酸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货物。
其次,下游用户可以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和安全标签(LAB)来判断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第一,可以根据SDS的第2部分来判断化学品的危险性分类,根据SDS的第14部分来判断危险货物分类。危货相关企业第二,根据两者的象形图也能区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部分象形图如下(仅供参考):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属于不同危害分类体系,有不同的法规标准、定义分类和适用环节。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之间有一定的交叉,因此二者的判定必须结合其所在的环节,对应各自的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以便企业正确履行各个环节的责任,预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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