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以来
浙江省受新冠疫情影响
导致部分群众无法按期办理交管业务
浙江公安交警推出
部分交管业务“延期办”举措
各位车主、驾驶员要注意了
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
延长驾驶证逾期换证办理期限
等8项交管业务“延期办”举措
“截止时间”
为2023年5月31日
01机动车业务
(一)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恢复正常状态。
(二)延长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对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三)延长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02驾驶人业务
(一)延迟驾驶证注销日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证逾期达到3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注销。期间,驾驶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驾驶证恢复正常状态。
(二)延长驾驶证逾期换证办理期限。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证逾期达到1年的,统一延长逾期换证办理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可直接办理换证,无需参加科目一考试。
(三)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四)推行驾驶证换证容缺办。允许申请人空缺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的含三力测试)办理期满换证业务,相关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含三力测试)可在2023年5月31日前补交。
(五)延长驾驶证审验期限。对驾驶证需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审验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有以上业务
需要在5月31日前办理的
车主和驾驶员
可通过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
交管12123APP等渠道
或者到车管所进行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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