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至9月!江苏严查危险品运输车,电子运单五必查! 2023-08-04 08:44:41   来源:易罐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保障危货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2023年7月底印发了《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执法“天网”专项行动的通知》,于8月至9月在全省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天网”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打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基于当前汛期、夏季、暑期等安全生产特点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充分运用区域联合、部门联合、高地联动、一路三方等机制,形成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高压态势和执法合力;

二是组织危货专项检查,指导、监督各地市重点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等安全生产检查方式对危货运输企业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加大路面稽查布控力度,通过路检路查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成品油、城镇燃气、危废等非法运输行为,并基于“守护1.0”系统研判模块,依法查处异地经营危货车辆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将根据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梳理经验、总结成果,不断提升危货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切实防范危险货物运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交通小贴士:
什么是电子运单“五必查”?

2022年5月30日,江苏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以下简称电子运单系统)拓展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货人(以下简称装货人)“五必查”功能模块正式上线运行。

所谓“五必查”,是指装货人在充装或者装载货物前应当查验:

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

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

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所充装或者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

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满足可移动罐柜导则、罐箱适用代码的要求等。


江苏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等装货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



具体方法是:


进入“江苏交通云”APP,点击“电子运单”,进入“装货人五必查”功能模块进行确认,形成装货电子记录,车辆、人员不符合要求,运单与实际装货不一致的,不得进行充装或者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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