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化工园区封闭,危化品运输车入园须知! 2023-09-08 09:10:17   来源:易罐


为进一步加强九江市码头工业城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等文件要求,九江市码头工业城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23年9月11日起,全天候24小时对化工园区实施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东至赤湖一公里范围线,西至梁公大道,南至发展二路,北至长江大道。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车道设置:在发展二路、理文路、经六路、长江大道、镇南路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车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此路段须在危化品专用车道上行驶。

三、道路卡口设置:发展二路东侧卡口、发展二路西侧卡口、镇南路东侧卡口、镇南路西侧卡口、理文路卡口、发展一路东侧卡口、发展一路西侧卡口(待建)、经六路北侧卡口、规划支路卡口、吴湾路卡口。

四、车辆入园预约申报规定: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化工集中区封闭管理实行预约申报制度,社会车辆、人员以及企业员工可通过企业申报进入园区,危化品车辆需向企业报备,企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园区。


五、其他规定:

(一)化工园区内各企业应加强对进出本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辆装卸货时间,规范厂区内车辆停放位置,加强对厂区门前道路的巡查。园区内所有车辆须按要求有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

(二)各单位须做好对上下班员工、进出车辆的宣传工作,及时提醒本单位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按道路标识行驶,避免造成生产和工作上的不便。

(三)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化工集中区封闭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瑞码快速通道、长江大道及梁公大道绕行,注意交通安全。

六、违反封闭化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理。



入园须知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入园区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由园区内企业在“智慧园区”系统进行分时段精准预约,预约时需填报车辆信息、货物信息、驾驶员信息、押运员信息等数据,需让司机提前准备。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仅允许从发展二路东西侧2个卡口、理文路卡口、镇南路卡口、经六路卡口有序进出,不得从其他卡口通行。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位于发展二路以南,理文路以西(在建),可停放危险化学品载重车辆和空车(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布)。

4.园区在发展二路、理文路、经六路、长江大道、镇南路设置专用车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此路段须在危化品专用车道上行驶。

5.卡口道闸实行一车一杆,车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与前车距离不少于10米,不得跟车冲卡、暴力冲卡、故意堵塞卡口通道。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在卡口附近50米内停车逗留,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卡口附近停靠,应主动配合卡口工作人员的指挥。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夜晚驾驶车辆临近卡口时,应打开近光灯,服从卡口工作人员的指挥安排。

8.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园区道路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不得在企业厂区外停车逗留。

9.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行车、礼貌避让,禁止超速、超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严禁破坏园区封闭化管理相关设备设施,包括道闸设备、监控设备、网络设备、执勤岗亭设施等,违反者应修复相关设备设施;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机动车出入园区或在园区内行驶。

二、区外普通机动车辆出入园区

1.访客驾驶普通机动车辆入园前应提前申请,获到访企业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进出园区。

2.普通机动车辆应从卡口机动车道有序进出,卡口道闸实行一车一杆,车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与前车距离不少于10米,不得跟车冲卡、暴力冲卡、故意堵塞卡口通道。

3.普通机动车辆不得在卡口附近50米内停车逗留,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卡口附近停靠,应主动配合卡口工作人员的指挥。

4.普通机动车辆驾驶员夜晚驾驶车辆临近卡口时,应打开近光灯,服从卡口工作人员的指挥安排。

5.普通机动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禁止超速、超载,文明行车、礼貌避让,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严禁破坏园区封闭化管理相关设备设施,包括道闸设备、监控设备、网络设备、执勤岗亭设施等,违反者须修复相关设备设施;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第三方单位办理临时授权相关规定(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经常性进出园区的第三方单位(无园区内对接企业)的普通车辆和人员可以办理临时授权(有效期三个月)。

1.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3:30-16:30

2.办理地点

九江市码头工业城管理委员会二楼(0792-4885815)。

3.办理流程

第三方企业准备相关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办理人员身份证、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随车人员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保单,填写第三方申请表,由园区办审核通过后签订入园告知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将车辆和人员信息录入封闭管理系统。快递、餐饮外卖须另外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园区内企业的固定人员和车辆出入园区

1.园区内企业的固定人员和车辆,由园区内企业统一在封闭管理系统上进行录入及实名认证,每位员工和每辆车都有相应的通行证卡号。

2.固定人员通过卡口人行通道道闸时,扫描人脸或身份证,需待系统识别,门禁自动打开后方可进入。固定车辆通过卡口机动车道道闸时,待系统自动识别车牌号,道闸抬杆后方可进入。

3.除预约程序外,园区内企业的固定人员和车辆应遵守本须知第二项有关规定。

五、特种车辆通行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车辆等特种车辆,出示有效证件即可通行。

六、联系电话:0792-488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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