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安部便利货车通行部署,经我局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自2023年11月15日起,对乐从镇中心片区及万科朗润园片区,实施货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一、货车限行范围和措施
乐从镇中心片区限行范围
(不含高速公路)
东以岭南大道为界,南以S5广台高速辅道为界,西以环镇西路为界,北以环镇北路、佛山大道、三乐路为界,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不限行。
万科朗润园片区限行范围
东以径口河为界,南以创富三路为界、西以创兴三路为界、北以径口河为界,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不限行。
佛山大道限行范围
环镇北路至三乐西路路段,S5广台高速辅道至环镇南路段,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不限行。
三乐西路限行范围
佛山大道至岭南大道路段,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不限行。
新桂路限行范围
S5广台高速辅道至创富三路段,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不限行。
(乐从镇中心片区及万科朗润园片区货车限行区域示意图)
二、注意事项
一、本通告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
二、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新能源微型货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新能源中型货车除高峰期(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以外不受限制。
三、确须在上述道路限行时段行驶的货车,通过“交管12123”APP向佛山交警部门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在规定时间和区域路段通行。
三、设置一个月过渡期
以上交通管制措施自2023年11月15日零时起施行,并设置一个月教育过渡期至2023年12月15日。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
处罚。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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