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4年2月10日起,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淅川县辖区道路通行情况进行管控。具体如下:
一、允许通行路段:G208与S330交叉口至西峡界、S330与G208交叉口至内乡路界、G241内乡界至渠首高速口路段、S103省道淅川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沿上述路线过境通行。
二、禁止通行道路:除上述道路之外,淅川县境内所有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其它道路,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涉及国计民生运输,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剧毒化学品运输车除外),可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及押运人员从业资格和其它证明材料,到淅川县淅西路洲亿汽车城院内交警车管所或通过12123平台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对违反以上禁止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淅川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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