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城区禁止通行车辆类型、区域范围和禁行时段
(一)禁止通行车辆类型:1、黄牌货车;2、大型客车(公交车、校车、旅游客车等除外)、危险品运输车辆(含蓝牌货车);3、各类农机车(含变型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低速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等)
(二)禁止通行管理区域:外环东路、外环南路、合铜公路和外环北路的围合区域范围(不含以上道路的路面)
(三)禁止通行时段:
1、每日23时至次日6时,上述各类车辆可在城区禁限行道路通行,无须办理通行证。其他时段禁止上述各类车辆驶入禁行区域。
2、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禁行区内通行的成品油、天然气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运输车、各类农机车,需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线下办理通行证;抢险救援、道路清障清洁、电力通信保障、供热供水抢修等特殊用途车辆,生活垃圾清运、邮政速递、物流配送、工程施工等民生保障制式车辆和临时进出城货车,可通过交管“12123”、“合肥警方”微信公众号或“皖事通”APP线上申请临时通行证。
3、上述各类取得通行证的车辆,须严格按照通行证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徽州大道、环巢湖大道庐江段禁止通行车辆类型和禁行时段
(一)徽州大道禁止通行车辆类型:货车;
环巢湖大道禁止通行车辆类型:黄牌货车;
(二)禁止通行时段:实行全天候24小时禁止通行。
三、对违反通告的行为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中未涉及的机动车其他限行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五、本通告自2024年2月1日零时起施行,之前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禁行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易罐
安全易用的罐车运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