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区部分车辆限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缓解城区道路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对腾冲市城区通行的部分车辆限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
限行车辆类型
(一)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牵引车及挂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含新能源)除外]
(二)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化品运输车。
二
限行时段和区域
(一)城市核心区:实行24小时限制通行。
1.凤山路、东方路全线。
2.翡翠路与华严路交叉口西(海关路口西)——翡翠路与腾越路交叉口东(墓园路口东)。
3.光华路与东方路交叉口西(满邑路口西)——光华路与腾越路交叉口东(东营路口东)。
4.文星路与华严路交叉口西(大商汇路口西)——文星路与腾越路交叉口东(玉泉园路口东)。
5.热海路与翡翠路交叉口南(财富中心路口南)——热海路与霞光路交叉口北(徐霞客路口北)。
(二)非城市核心区:实行7:30—8:30;11:00—15:00;17:00—19:00三个时段限制通行。
1.迎宾路、文昌路、华严路、霞光路、玉泉路、腾越路、龙光路、金源路、火山路、南昭路、宝峰路、董官路、东山路、东升路、和顺路全线。
2.翡翠路、光华路、文星路、热海路非城市核心区的路段。
三
限行时段的通行线路
(一)往返马站、固东、滇滩、明光方向的限行车辆,自中和毛家营收费站进、出G5615天保——猴桥高速(原保腾高速),经S240腾板线(原中马公路)通行。
(二)往返北海、曲石、界头、上营方向的限行车辆,在限行时段外通行。
(三)往返和顺、中和、荷花、猴桥方向的限行车辆,经中和毛家营收费站进、出G5615天保——猴桥高速(原保腾高速)通行。
四
通行证、通行码办理
(一)凡进入城区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均需办理“通行证”或“通行码”,并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通行证”办理。
1.办理地点: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南交警中队(联系电话:0875—5181947)、城北交警中队(联系电话:0875—5152447)工作窗口。
2.办理提交材料:
一是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运输资格证复印件、照片(车辆左前、右后45度角);车辆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二是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营运资格证复印件、毒驾排查(7天内尿检证明);驾驶人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三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证明。
四是入城申请书(企业或个人)。
(三)“通行码”办理。
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上传相关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
五
其他事项
(一)请广大限行车辆及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交通执勤人员指挥和管理,共创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行管控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执法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依法进行查处。对阻碍执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本通告自2024年4月3日起实施。2019年12月21日发布的《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及大中型拖拉机限行管控的通告》同时废止。
腾冲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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