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货车通行管理,改进通行服务保障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货车入城禁限行管理便企利民和道路交通安全双提升的目标,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对货车入城禁限行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优化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
禁行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老旧车、黄标车。
限行车辆: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除危化品运输车辆、拖拉机、黄标车外的货车)。
二、限行区域
吉林路(不含吉林路)、卡热浦东路(不含卡热浦东路)、山东南路 (不含山东南路)、朗热路(不含朗热路)、吉吉郎卡路(往东方向路段)、步行街、雪强路(往南方向路段)、嘎曲门塘路(不含嘎曲门塘路)往城区方向形成的闭合区域为限行区域。
三、禁限行时间
1、禁行车辆在未取得禁行区域通行许可的前提下,24小时禁止进入城区任何道路通行;
2、限行车辆早上07:30至夜间21:00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
3、限行车辆在非限行区域通行时应避开出行高峰期通行。
(高峰期:早上09:00-10:30,中午12:30-13:30、15:00-16:00,下午18:30-20:00)
四、实施时间
2024年5月1日起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货车上路请自觉做到牌证齐全、按规定购置保险,合法上路。
2、城市道路车流量大,请谨慎驾驶,降速行驶,在转弯或者行驶的情况下,注意路面情况,服从交警指挥,做到不超载、不违停、不鸣汽笛,安全文明驾驶。
3、行车过程中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坚决杜绝出现抛洒、遗漏等污染环境和影响安全通行的行为。
4、确因生产、经营等活动需要在禁限行区域和时间进入的,可通过交管12123线上申领通行码。
5、咨询热线(工作时间):0892-8929857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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