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员朋友:
为进一步缓解我辖区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提高大货车、危化品车辆通行效率,规范行车秩序,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在城区道路内实施大货车、危化品车辆高峰时段错峰通行措施。
结合当前轮台县交通流量和道路环境,现禁止大货车、危化品车辆在早高峰09:20-10:30、午高峰13:00-14:20、晚高峰19:00-22:30期间在城区道路内通行。自即日起,对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大货车、危化品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请大货车、危化品车辆驾驶员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在行驶过程中切勿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速、占道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
特此公告
轮台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易罐
安全易用的罐车运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