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我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措施补充调整如下:
以下路段全天限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1、老城区:东凤大道以西(不含东凤大道),海阳路与海天路路口以东,海天路以北(不含海天路),虎山街与东凤大道路口以南。
红色实线表示限行路段,红色虚线表示不含此路段;红色标线区域内为限行区域。
2、新城区:西安路(含)以东,益港路以西(不含益港路),海翔路以南(不含海翔路)。
红色实线表示限行路段,红色虚线表示不含此路段;红色标线区域内为限行区域。
3、海滨路(东凤大道至岚丁线路口)路段。
红色实线表示限行路段。
4、X091行南线(黄塘村至海头村)路段。
红色实线表示限行路段。
交警大队将根据道路交通状况随时进行调整并及时发布通告。
确需在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请通过“交管12123”系统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业务咨询电话:0535-3284572。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前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此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山东滨州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以下路段实施货车限行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中重型货车、易燃易爆及危化品运输车
二、限行路段
黄河二路东起西外环西至国道220路段
三、限行时间
每日6时至22时
四、特定车辆通行措施
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物流等特殊情况,需在限制通行时间、路段通行时,应当提前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许可手续,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绕行路线
可选择绕行国道220、西外环路段通行
六、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时开始施行,请相关单位、广大群众,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对车辆进行监控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24年6月25日
安徽凤阳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24日零时起,对临淮关镇庄子路部分路段实行货车禁止通行的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车辆总质量4.5吨(含)以上的黄牌货车(重中型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禁止驶入,其它市政工程维护、邮政、环卫、消防等特种车辆及抢险救灾车辆除外;
二、禁行路段:G345与庄子路交叉路口至庄子路与惠子路交叉路口;
三、绕行线路:过境货车请沿龙兴路、G345(国道)、惠子路等道路通行;
四、通行要求:请广大驾驶人、相关车辆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确因生产、生活、建设等道路运输实际需求,确需进入货车禁行区域的,可到交警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线路、核定载货总重量要求通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
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6月18日
附:临淮关镇庄子路部分路段实行货车禁止通行示意图
山东济南
为进一步优化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道路交通资源,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提升旅客出行满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现就货运机动车限时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道路:规划路、空港路全路段。
二、限行时间:自2024年7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实施24小时限行。
三、限行车辆:轻型自卸货车、中型和重型货车(含半挂车、全挂车、牵引车和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以上车型均包含新能源车辆。
四、通行方式:确需在限行路段通行的,通过“交管12123”平台中“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功能,向山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通行。
五、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禁限行规定,积极配合。违者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4年7月3日0时起实施,此前有关该路段交通禁限行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业务咨询电话:0531-82086734
山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2024年6月26日
江西会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江西省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22〕80号)文件、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八项重点任务》的要求及市交警支队的落实意见,为保障我县重点饮用水源和人流密集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经过我县中心城区及G206国道会昌段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1.G206国道会昌段(2023KM+100M至2084KM+700M),全天24小时禁行,筠门岭高速出入口至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路段除外。
2.6:00--24:00,禁止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驶。(中心城区范围:西至水西坝、东至汉仙大道、南至打石岗、北至绵江桥,见示意图)
相关危化品运输车辆绕行济广高速。
二、通行审批
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可提前联系会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797-5618005)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批,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对未经批准进入该路段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至2024年7月17日24时期间违反本公告规定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教育为主;自2024年7月18日起,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通行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江西龙南
易罐
安全易用的罐车运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