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以下简称“洋浦化工园区”)于2023年12月29日起启动封闭化管理,并分阶段实施压力测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对洋浦化工园区实施完全封闭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化管理范围
洋浦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范围为:北至园四路,南抵嘉洋路,西临北部湾,东靠疏港大道,面积26.639平方公里。
二、封闭化卡口设置情况
洋浦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共设6个通行卡口,分别在博洋路、滨海大道、腾洋路、园二路、浦四路、园四路设1#、2#、3#、4#、5#、6#卡口。其中,2#、5#卡口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卡口,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入园区通行。1#、4#、6#为行政通行卡口,3#为非机动车通行卡口,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线路设置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2#卡口出入化工园区,经专用车道可至国家管网海南天然气、汉地阳光、海南炼化、洋浦油库等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2#卡口驶出后,可经嘉洋路、洋浦大道、腾洋路、洋浦关口出洋浦;也可经嘉洋路、开源大道、洋浦大桥出洋浦。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5#卡口出入化工园区,经专用车道可至海南炼化乙烯区、海南逸盛、海南巴陵化工等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5#卡口驶出后,可经园四路、洋浦大道、腾洋路、洋浦关口出洋浦;也可经园四路、洋浦大道、嘉洋路、开源大道、洋浦大桥出洋浦。
四、有关要求
(一)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洋浦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内所有人员、车辆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行驶,不得超速、超限、超载行驶。相关车辆在园区内须有序规范停放,严禁在园区公共管廊下方等区域停放。
(二)化工园区内道路已划设“危化品专用车道”并设置了指示标志标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园区内通行必须行驶在专用车道内并按指示标志标牌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运输危险货物时,运输企业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制作危险货物电子或纸质运单,并交由驾驶人随车携带。
(三)洋浦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实行备案与预约申报入园管理,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人员经封闭管理后台采集信息后,通过卡口自动识别系统进出园区。化工园区内企事业单位车辆、人员(含相关方)进出园区的,由其单位将车辆、人员相关信息统一提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录入封闭化管理系统,企事业单位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企事业单位临时访客由其二级账号管理人员通过手机APP填写相关信息后,方可在来访时间内进出化工园区。
(四)违反洋浦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及故意损坏封闭化管理设施的,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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