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安全那些事 2024-07-30 15:29:36   来源:易罐

0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在哪类维修企业维修?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危货车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02

到不具备危货车辆维修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有什么后果?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试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在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前,到不具备危货车辆维修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03

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企业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04

机动车维修企业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时需要注意哪些?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维修服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对将《机动车维修标志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05

违规承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企业有什么后果?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机动车维修企业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条件仍违规承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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