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13时38分,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潮惠高速往惠州方向1250KM+80M(陆河路段)处一辆油罐车有着火冒烟情况。
接报后,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通报给陆河县应急管理局要求立即派员前往核查处置,并与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保持联系实时了解现场处置情况,通过高速视频监控实时查看现场情况,同时派出专家组到现场指导处置。
陆河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长的现场指挥部,公安、应急、交通、住建、卫健、消防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并封闭事故路段。
经紧急处置,车辆明火于13时55分被扑灭。经现场确认,油罐车上汽油未发生泄漏,系左后侧轮胎自燃冒烟起火。
事故发生后,事发路段实行双向临时管控,拥堵车辆全部进行疏导。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协调有关企业派出接驳车对事故车进行倒罐处理,并派出业务骨干和中石化危化品专家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因罐体油品温度较高,救援人员持续几个小时进行淋水降温处理,待温度降低后进行倒罐作业。事发油罐车上汽油已于21时完成倒罐,事发路段于21时45分左右恢复正常通行,至此险情处置完毕。由于灭火救援工作及时高效,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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