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全县部分道路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停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车辆。
二、禁停限行管理路段及区域
(一)禁停路段
玛沁县大武镇镇区(黄河路、团结路、雪山路、交通支线、环城北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东路、八一路全线、久治路、班玛路、同德路、甘德路、达日路、解放路、幸福路、文化路、气象路、洋玉路、玛多路、玛沁路、健康路、建设路、安康路)
(二)禁停区域
1.全县所有居民生活区、人流密集区、单位办公区、水源保护区、学校区域、景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上下班、上下学)等重点区域。
2.各乡镇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穿村过镇通行的人口密集区域。
(三)限行路段
玛沁县中心城区所有市政道路禁止通行。
三、如因运输、卸货等原因必须进入限行路段,需在玛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四、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玛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未按规定审批进入限行、限停区域或不按审批时间、路线通行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4年10月2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玛沁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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