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犍为县危险品车辆限行 2024-12-13 11:42:45   来源:易罐

为切实加强犍为县城区货运车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噪声、降低扬尘、尾气污染,最大限度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货车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流及限行时间

1、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全天驶入城区限行区域。

2、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在每日8时至22 时驶入城区限行区域。

3、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在每日上午7时30分至9时、下午17时至18时 30分驶入犍为绕城路限行区域。

4、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全天驶入岷江大桥。

5、遇有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所有重中型货车、柴油车、工程运输车在城区内通行。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二、限行区域

1、城区限行区域:凤凰路下转盘(圣泉路、凤岭街)路口,滨江路滨江外滩路口(大桥西端),绕城路殡仪馆路口,绕城路变电站路口(月儿坝大桥),绕城路麻柳路路口(新兴世纪酒店路口),绕城路与新房街交叉路口,绕城路与南阳路交叉路口,绕城路津华大道路口(县人民医院),绕城路与寿保路路口,和风路口,滨江中路与和风桥交叉路口以内城市道路范围,含鹭岛片区已建道路。

2、绕城路限行区域:犍为北高速路口至职高外飞马公司T型路口。限行期间,请被限行货车经岷江二桥、高速公路绕行。

三、管理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将启用岷江大桥、绕城路、城区道路监控抓拍实施禁限行管理,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被监控抓拍记录,以违反禁令标志实施处罚。四、通行许可

因民生工程、应急工程、生产经营需要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实并办理《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审批时间、线路通行,不得随意停靠。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不予办理通行证。办理通行证地点在交警大队秩序股办公室(交警大队五楼),需携带运输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外形前后照片。车辆需保持车牌清晰完整、防护设施完善、车厢遮盖规范。交警大队3日内完成审批。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凡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乐山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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