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包括剧毒物品运输车辆,下同)等禁行区域、路线、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货运车辆禁行种类、区域、时间
(一)车辆禁行种类。
货运车辆(1.25吨〈不含〉以上,包括农用运输车等,不包括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下同)、专项作业车。不包括军队、武警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执行城市快速路道路养护作业车辆。
(二)禁行区域。
北二环路—西二环路—环城南路—东三环路—苎萝东路—陶湖路—暨东路—东江路—东三环路-北三环路-大侣东路-大侣路-陶朱北路包围区域,其中北二环路(陶朱北路至西二环路段)、西二环路(北二环路至市南路段)、暨东路(东三环路至东江路段)、东三环路(北三环路至环城南路段)、北三环路(东三环路至大侣东路段)、大侣东路(北三环路至城北路段)、大侣路(城北路至陶朱北路段)、陶朱北路(大侣路至北二环路段)允许通行,其中东三环路(北三环路至环城南路段)在每日7时至8时30分与17时至22时两个时段禁止通行,东二环路、西二环路、北二环路、环城南路高架路禁止通行,包围区域其余道路禁止通行。
(三)禁行时间。
1.禁行区域内,24小时禁止未经审批的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通行;
2.禁行区域内,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高峰时段(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8时30分)禁止通行;
3.绝对禁行时间为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8时30分,即该时段内禁止一切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四)绕行线路。
主城区过境车辆原则上经高速公路绕行。必须进入地方道路通行的,原则上东西向经北三环路、南三环路绕行,南北向经东三环路、西三环路绕行;东三环路高峰时段过境车辆经西三环路、诸永高速(街亭入口至诸暨东入口)等绕行。具体为东西向:
(1)绍大线—东三环路—南三环路—西三环路—双金线;
(2)绍大线—东三环路—北三环路—西三环路—双金线,
南北向:
(1)S103省道东复线—北三环路—东三环路—南三环路—诸安线;
(2)S103省道东复线—北三环路—西三环路—南三环路—诸安线。
(五)审批事项。货运车辆如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必须事先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货运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调整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
(一)禁行区域、线路。
危化品车辆禁行区域与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禁行区域保持一致;东三环路、诸东线、浬斯线、街璜线、街新线、石东线、陈吴线、环湖线、璜八线、上齐线、浬闹线、新王线和周义线(街璜线至诸安线)、枫谷线(浬闹线至嵊州交界处)等原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线路不变。
(二)禁行时间。
禁行区域、线路上,除经审批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外,24小时全天候禁止其他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绝对禁行时间为0时至6时、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8时30分,即该时段内禁止一切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禁行区域、线路内行驶。
(三)绕行线路。
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原则上经高速公路绕行,必须进入地方道路通行的,东西向经北三环路、西三环路绕行,南北向经北三环路、南三环路、西三环路绕行。具体为东西向:绍诸高速浣东出口-北三环路-西三环路-双金线;南北向:S103省道东复线-北三环路-西三环路-南三环路-诸安线。
(四)审批事项。
危化品运输车辆如确需进入禁止通行线路的,必须事先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调整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原《诸暨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线路的通告》(诸公通[2021]5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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