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及昆明市公安局有关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春节假日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采取临时交通管制。
管制时间
自1月24日0时至30日24时,全省范围内道路禁止开展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
自1月24日0时至30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其中1月25日至29日,允许为机场、高铁站、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在非高峰时段通行(运送医用氧的运输车辆不受限制)。涉及国计民生的,如自来水厂生产用液氯等,确需运输的,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通行。
昆明交警将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上述违规行为,同时提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单位,规范从事运输活动,及时调整运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