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根据该公告,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统一在2018年5月1日起实施。自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的63项交通运输行业废止标准中,港口行业被废止的行业标准包括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电动装卸机械司机、码头维修工、港口装卸工、港口理货员等23项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以下为《公告》原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18年第1批,见附件1)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发布的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告。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见附件2),废止的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附件:
1.发布的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一览表;
2.废止的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清单。
交通运输部
2018年2月26日
附件:1.发布的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一览表
附件:2.废止的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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