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西化工发布了关于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聊城市委、市政府安排,因城市规划调整及公共利益需要,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一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一厂”)实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进行停产搬迁。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聊城市政府关于公司退城进园项目的会议纪要精神,公司与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收回原一厂所属土地使用权,并对地上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及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金额合计9.52亿元。
收回范围:东昌府区鲁化路以东、光岳路以西、财干路以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聊国用[2000]字第 524 号,土地面积 27780 平方米;聊国用[2004]字第 174 号,土地面积 19855.6 平方米。补偿金额:952,647,970.54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玖亿伍仟贰佰陆拾肆万柒仟玖佰柒拾元伍角肆分)据了解,鲁西化工的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在公司园区内已经建设投入运行,发挥了一定的效益,优化了园区内的产业结构,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