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危化品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流通或限制使用 2019-03-21 16:55:58   来源:易罐

近日,记者从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已经正式发布,将自4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根据《目录》规定,部分危化品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流通或限制使用,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特定种类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管理,从源头上管控、降低城市安全风险。

限制和控制危化品工业化使用

目前,深圳是国内制定《目录》的少数城市之一,在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方面积极进行了探索。《目录》明确了全市范围内禁止流通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允许工业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其中,对“全市禁止部分”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

据了解,结合深圳危险化学品分布现状及城市各区域风险管控的不同需要,《目录》分为“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与“非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明确159种危险化学品可以在中心城区进行工业化使用、运输和储存,789种危险化学品可以在非中心城区进行工业化使用、运输和储存。

强化风险管控 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

根据《目录》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对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等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作业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和有较大安全风险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符合规定的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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