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在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共增设3处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其中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设置廊坊北端口收费站1处,空港匝道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详情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0〕95号)收悉。省政府同意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建成后,设置廊坊北端口收费站1处,空港匝道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增设寺家庄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增设寺家庄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路〔2020〕42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增设寺家庄端口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停止收费期限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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