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限行】4月1日起,核载0.6吨以上的外地货车被限行! 2020-03-30 14:42:40   来源:易罐

近日,广州交警发布三个与货车有关的限行通告,其中一个已于3月15日生效实施,另外两个于4月1日开始生效实施。请卡友们注意绕行。


详细内容如下: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穗公交规字〔2020〕3号



为缓解我市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实施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范围(不含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如下:


东面:石化路(广园快速路至黄埔东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中山大道(茅岗路至港湾路段)、黄埔东路(港湾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以北。


西面:茅岗路(不含)以东。


北面: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以南。


二、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范围内,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三、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范围内,每天9时至17时、20时至22时,禁止以下车辆通行:


(一)本市籍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


(二)外市籍核定载质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牵引车。


四、第一条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3月13日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机场高速公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穗公交规字〔2020〕4号




为缓解市区道路和机场高速公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对机场高速公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机场高速公路(全段)、大广高速公路(花山北立交至蚌湖立交路段,不含互通立交),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重量5吨(含5吨)以上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0年3月15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3月13日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广州大学城限制部分车辆行驶的通告
穗公交规字〔2020〕5号




为净化广州大学城的交通环境,确保大学城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限制部分车辆在广州大学城行驶。现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车进入官洲隧道、广州大学城内的中环东路和中环西路行驶。


二、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进入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堪桥)内道路行驶。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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