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交警发布三个与货车有关的限行通告,其中一个已于3月15日生效实施,另外两个于4月1日开始生效实施。请卡友们注意绕行。
详细内容如下:
为缓解我市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实施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范围(不含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如下:
东面:石化路(广园快速路至黄埔东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中山大道(茅岗路至港湾路段)、黄埔东路(港湾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以北。
西面:茅岗路(不含)以东。
北面: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以南。
二、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范围内,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三、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范围内,每天9时至17时、20时至22时,禁止以下车辆通行:
(一)本市籍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
(二)外市籍核定载质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牵引车。
四、第一条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为缓解市区道路和机场高速公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对机场高速公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机场高速公路(全段)、大广高速公路(花山北立交至蚌湖立交路段,不含互通立交),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重量5吨(含5吨)以上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0年3月15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为净化广州大学城的交通环境,确保大学城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限制部分车辆在广州大学城行驶。现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车进入官洲隧道、广州大学城内的中环东路和中环西路行驶。
二、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进入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堪桥)内道路行驶。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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