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根据联合会商结果,未来几天河北省可能出现PM2.5中度污染。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将于10月14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研判会商,预计未来几天,河北省可能出现PM2.5中度污染。为应对污染过程,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健康,石家庄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将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
在此,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请尽量留在室内,并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请尽量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请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并缩短户外工作时间。同时,倡导广大市民绿色生活、低碳出行。
邯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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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14日午后至15日,扩散条件较差,我市可能达到中至重度污染。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控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联合会商,定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2020年10月14日12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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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
市区主城区区域范围为外环线(含)以内
自外环线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交汇处。
二、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三、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四、管理规定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止进入禁行区域,不予办理通行证。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在保质期内和其它车辆的通行,继续执行《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衡政规〔2019〕8号)。
3、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车辆,衡水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0月9日
易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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