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抓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加强重点行业整治! 2021-01-14 17:09:32   来源:易罐


道路交通领域,要全面严管公路行车秩序,紧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加强运送施工、务工人员车辆管理,确保盯紧看牢重点时段、路段、车辆和人员


危险化学品领域,要重点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深刻吸取烟台市“1·10”爆燃事故教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特别是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以及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废处理等高危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风险普查和安全评估。同时,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等情况。


三、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到1月底前完成。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企业深入开展自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等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部门严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现场,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


危险化学品领域要重点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煤矿领域,要深刻吸取全国连续多起煤矿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抓好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深化防火灾、防窒息、防透水专项治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道路交通领域要全面严管公路行车秩序,紧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加强运送施工、务工人员车辆管理,确保盯紧看牢重点时段、路段、车辆和人员


建筑施工领域,要紧盯重点项目、关键环节,把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危大工程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整治违规作业、野蛮施工,严厉打击有章不循、弄虚作假等行为。消防领域,要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和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烟花爆竹领域,要深入开展旺季安全检查,强化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特种设备领域,要以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供暖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为重点,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全面检查维护和隐患治理。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活动,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继续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钢铁、粉尘涉爆5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检查。


(四)县(市、区)联动互查。各县(市、区)政府要选派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带队,重点部门人员、执法人员、专家组成检查组,对互查县(市、区)进行异地执法检查(具体互查安排另行通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商贸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教育培训、预案演练、机构人员、应急救援、特殊作业、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点等方面内容。抽查不少于10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五)市安委会全面督查。由市级领导带队,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每个督查组负责一个县(市、区),由一名市级领导任组长,明确一个市直部门为组长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为配合部门,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组长单位及配合部门有关专业人员(具体数量自行确定)为成员,组长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具体分组及督查时间另行通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质询问题、座谈交流、抽查部门、乡镇、企业等方式,对县(市、区)联动互查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防溺水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情况、应急处置救援能力水平提升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各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县(市、区),并提出明确整改意见,能当场整改的当场督促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责令属地政府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实施;要加强协调联动,狠抓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必须”的要求,牵头抓好本行业领域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各级各部门要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坚决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以及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多措并举、提高实效。


(三)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对检查出的所有问题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逐一落实整改,逐一验收销号,实现清单式闭环管理。问题隐患台账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大调度力度,及时报送情况。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建立调度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每日统计检查情况,于次日上午9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互查期间,负责检查的县(市、区)每日统计检查情况,于次日上午9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包括督查时间、参与人员、督查单位、督查内容、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反馈情况、工作建议等内容),于2月3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进一步规范12350举报电话的管理和使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着力打造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善于抓典型,选择一批非法违法以及事故典型案例,通过媒体集中曝光、召开现场会、警示约谈等多种方式,深刻剖析、以案说法,强化警示和震慑。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单位以及创造出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


(六)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工作进展迟缓的县(市、区),要进行批评、约谈和通报。要紧紧盯住存在重大隐患、非法违法问题严重的重点领域和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严防前纠后犯、死灰复燃。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问责,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在行动期间,市各督查组、各县(市、区)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有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687190,电子邮箱:dzsab@163.com。

 

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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