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察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自2021年6月1日起,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措施将在20个城市试点实施(包含广东深圳)。2022年6月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车主,将自己的车辆卖出去。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转出地)或者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转入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不用再返回机动车登记地办理了。
同时,在新车主住所地(转入地)买卖二手车的,由转入地车管所直接办理车辆查验和登记;办理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时,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车主不用再两地往返办理了。试点期间,仅在试点城市之间推行该项措施哦。
关于车驾管业务: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开展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试点工作。驾驶人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简称“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可以在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时出示使用,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要出示纸质驾驶证。
目前有8项业务可以由亲友代办,分别是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领驾驶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损毁换证。每次都只能代办一笔业务。
2021年6月1日起,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包括现役和退役人员)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时,综合应用平台将自动核查、自动比对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信息。而且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
2021年6月1日,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
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用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行货车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6月1日起,先行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配送货车电子通行码。
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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