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危险品车辆上路罚!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利用车辆预警系统,查获一起驾驶已注销轻型罐式货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当日,交警五大队根据车辆预警系统,锁定一辆经常上路行驶的处于注销状态的轻型罐式货车。在观察车辆行驶轨迹之后,该大队组织警力对其进行预判拦截。21时40分许,民警在大庆道与友谊路交叉口将该车成功拦下。执勤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该车为违法未处理、注销状态。
据了解,该车系某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运输车,以往主要运输柴油,此次车辆为空车。该车驾驶人系临时雇佣,非该公司员工。此次驾车上路,是因公司业务较多,老板安排其去帮忙。该驾驶人也曾问过该车的年检情况,老板称大概半年没有检车,没想到该车应该半年一检验,已三个周期未检验。
民警表示,该驾驶人在没有了解车辆状态的情况下,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
交警部门提示,驾驶人在驾驶车辆前,一定要先了解车辆状态,确保出行安全,以免发生意外和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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