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男子没有任何资质,仅靠一辆三轮车就穿行于市区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达60多次,总计100余吨。近日,该男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据了解,这也是扬州市首起因违规运输危化品而被以危险驾驶罪定罪的案件。
2021年7月的一天大早,潘某和往常一样,驾驶着自己的一辆农用三轮汽车在路上行驶,在三轮车的后车厢,装着十几个蓝色的圆桶。在经过市区一个路口时,潘某的车被交警拦了下来。经检查,这十几个圆桶里装着的不是普通货物,而是硝酸、磷酸等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而经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得知,潘某并没有危化品运输资格,他的这辆三轮车,也没有运输危化品的许可。
危险品运输不同于一般的货物运输,首先对车辆有要求,不仅需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之类的文件,而且还必须是专业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其次,对司机和押运人员也有较高的要求,除了要有机动车驾驶证之外,还需要有危化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或押运资格。
原来潘某某因生活拮据找到弟弟,希望能帮弟弟的工厂运输化学品挣钱。而弟弟的工厂因为业务需要,有时候确实仅需运输几百斤的少量化学品,安排危险品运输车送货似乎有些“大材小用”,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同时也为了帮哥哥一把,弟弟便同意了,将市内量少的运输任务交给了潘某。
但是,与危化品运输相关的资格和证件,潘某一个也没有。潘某送货的路线,需要经过多个居民小区以及商场、学校、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区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导致危化品泄漏,将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潘某安全意识严重缺失的驾驶行为,让人不禁感到后怕。
为了“安全”起见,一般情况下,潘某都会在早上天一亮的时候出发,因为这个时间段气温比较低,“车上毕竟装载着危险化学品,气温高的话肯定会导致化学成分不稳定。”潘某也十分清楚,他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即便如此,在2021年2月至7月间,潘某仍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60余次,总计100余吨,且多次来往于人群密集的区域,直到被交警查获案发。
据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由于潘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已经危及到公共安全,所以在案发后,检察机关便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确定了潘某违规运输的情节。近日,经法院审理,潘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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