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的态势、防控严峻复杂的形势,近日,辽宁省发布《关于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运输通畅有序,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将保障交通网络畅通置于首要位置,各地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一断三不断”即:
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保障交通网络畅通,科学合理设置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
原则上同一区段同一方向只设置一个疫情防控检查站点,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省界主线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点,不得擅自阻断或者封闭高速公路、国省干线。
在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加强交通疏导,车流量大时及时增加人员、设备和通道,减少车辆拥堵。对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服务保障工作,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的劝返措施。
《通知》指出,对于重点物资运输要做好保通保畅。重点物资包括医疗防控物资、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对运输重点物资的货运车辆,要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快速便捷通行,不得擅自层层加码、搞“一刀切”。
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重点物资货运车辆,《通知》要求各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检测报告均有效)、健康码和行程码绿色的,不得随意限制通行,但要确保全程闭环管控,无接触交接。对于通过查验行程码确认为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的重点物资货运车辆,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绿色的情况下,要保障顺畅通行。
《通知》强调,还要确保进出港口集疏运车辆通行快捷高效,组织做好港口集疏运工作,统筹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督促港口企业对进出港口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核对,加强信息采集,实行闭环管理。各地视需按照交通便利、规模合理、功能齐备、衔接顺畅的原则,在城市周边地区研究设置重点物资中转调运站,并向社会公告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提高中转调运站社会知晓率。
《通知》指出,要加强“人、物、环境”同防,要督促货运企业、港口企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员健康安全。对于短期向中高风险地区运输物资的驾驶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禁止与疫情地区人员直接接触,做到全程不下车。中高风险城市要在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重点物资中转调运站安排专人,对进出城市的各类物资运输车辆开展车辆驾驶室封闭、防疫消杀等工作,严格落实各环节卫生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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