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通知:不得随意限行货车,严禁擅自设置卡点,防止一刀切劝返! 2022-03-25 17:23:47   来源:易罐

针对当前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的态势、防控严峻复杂的形势,近日,辽宁省发布《关于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运输通畅有序,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将保障交通网络畅通置于首要位置,各地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一断三不断”即:

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保障交通网络畅通,科学合理设置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

原则上同一区段同一方向只设置一个疫情防控检查站点,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省界主线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点,不得擅自阻断或者封闭高速公路、国省干线。

在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加强交通疏导,车流量大时及时增加人员、设备和通道,减少车辆拥堵。对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服务保障工作,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的劝返措施。

《通知》指出,对于重点物资运输要做好保通保畅。重点物资包括医疗防控物资、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对运输重点物资的货运车辆,要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快速便捷通行,不得擅自层层加码、搞“一刀切”。

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重点物资货运车辆,《通知》要求各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检测报告均有效)、健康码和行程码绿色的,不得随意限制通行,但要确保全程闭环管控,无接触交接。对于通过查验行程码确认为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的重点物资货运车辆,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绿色的情况下,要保障顺畅通行。

《通知》强调,还要确保进出港口集疏运车辆通行快捷高效,组织做好港口集疏运工作,统筹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督促港口企业对进出港口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核对,加强信息采集,实行闭环管理。各地视需按照交通便利、规模合理、功能齐备、衔接顺畅的原则,在城市周边地区研究设置重点物资中转调运站,并向社会公告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提高中转调运站社会知晓率。

《通知》指出,要加强“人、物、环境”同防,要督促货运企业、港口企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员健康安全。对于短期向中高风险地区运输物资的驾驶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禁止与疫情地区人员直接接触,做到全程不下车。中高风险城市要在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重点物资中转调运站安排专人,对进出城市的各类物资运输车辆开展车辆驾驶室封闭、防疫消杀等工作,严格落实各环节卫生防疫要求。

致全省货运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
全省货运驾驶员朋友们:

在国内多省出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作为道路货运驾驶员的您,仍然坚守在运输生产一线,为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有效运转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付出了极大辛苦,在此省交通运输厅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切实降低染疫风险,不辜负家人对您平安的期盼,也是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及全省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我们倡议货运驾驶员朋友们请认真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认真学习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等政策,配齐防护和消杀用品,按照规定的次数和标准落实车辆消杀、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级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检查登记、扫码、测温等工作。

及时了解货物运输目的地的防控政策,掌握科学防控疫情知识技能。通过“辽宁交通”公众号、辽宁高速通、电视广播等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目的地、途径地路况信息、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报告病例的地区,回程途中尽可能绕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营运期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不与其他人员进行非必要接触,用餐选择盒饭或自带餐食,尽量避免堂食。如途经或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输货物,要尽快驶离,尽可能做到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减少非必要接触。并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严格执行《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等要求,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货物,须从口岸运输首站进口冷链食品,全程无接触运送至定点冷库。进出首站冷库的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首站冷库管理规定。

及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出车途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臭(味)觉减退等症状时,应取消或终止行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按要求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驾驶员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在特殊时期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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