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汇总 | 最新疫情防控出行和货物运输通行政策!请点击收藏 2022-03-31 11:20:58   来源:易罐


山东省

山东关于网上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




 关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









济南市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方便广大运输业户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推出网上办理“通行证”。

3月22日起,济南市内注册企业及车辆可以通过我是泉城交通人”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办理“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具体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用户关注

“我是泉城交通人”

微信公众号

点击打开

“掌上服务”

点击

“通行证申领”



第二步:

请仔细阅读

“办理须知”

并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该协议”

点击“下一步”后登录



第三步:

请根据

企业或车辆注册地

选择所属区县

填写

手机号码及验证码

点击登录



第四步:

点击“新增申请”

如实填写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

并提交




第五步:

系统显示“您的信息已提交完成,请耐心等待审核,审核结果请登录自行下载”,完成申请。

如果已经申领,需要查询申领结果,则在下方输入手机号码,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如未审核完成,则提示未审核完成,请耐心等待。如已经申领完成,点击查看通行证,下载即可。

②特别提醒

1►办理范围

本通行证只适用于济南市内的注册运输企业和拥有济南籍4.5吨以上车辆的个体运输业户办理。

济南市内通行、私家车、4.5吨以下车辆、注册地不在济南的企业和车辆均不在本次办理范围以内,如有特殊需求,请到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咨询办理。

2►单次运输,往返有效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仅适用于单次运输,往返有效,再次行程需重新办理。

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后,要立即向社区报备,按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居家监测期、隔离期或者3天2测等防控要求未完成前,不得再次申请办理通行证。

3►办理部门联系方式

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0531-88287106

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0531-87221837

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0531-83231319

济阳区城乡交通运输局:0531-81171627

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0531-75877401

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0531-75879617

平阴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0531-83108907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0531—84880266

高新区管委会:0531—88871398

南山管委会:0531–88112725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承运单位到所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或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咨询办理:0531-62356209

滨州市

3月14日,滨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的通告》,从3月14日零时起,进出滨州市所在县(市、区)运输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物资运输车辆,需申请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各县市区根据不同货物种类对通行证办理方式、单位(部门)进行了细化,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通行证的企业单位

2咨询所属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开发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北海新区综合执法局并提出申请

3到各县(市、区)相应通行证发放部门进行登记、制证、领取

4后续证件管理、换发、收回由各县(市、区)通行证发放部门负责 

市直联系方式: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0543-2226707

县市区联系方式:

滨 城 区:

交通运输   区交通运输局  0543-3156769

工业原材料运输   区工信局  0543-3336130

商务商超生活物资运输   区商务局  0543-3336209

农业农村生产资料运输   区农业农村局  0543-8155760

沾化区:

联系人:吕建峰  19106499067

邹平市:

交通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0543-4860716

工业原材料运输   市工信局  19912601196

商务商超生活物资   市商务局  0543-4890903

农业农村生资运输   市农业农村局  0543-4353860(农产品) 0543-4323963(畜禽品)

惠民县:

工业原材料、医疗物资、能源物资保障   工信局  0543-5319543

商务商超生活物资   商务局  18866497605

鲜活农产品、农业农村生资运输   农业农村局  0543-5310127

邮政快递、政府应急服务   交通运输局  0543-5332364

阳信县:

交通运输局:沈吉雯,0543-8195677、13326297352

工信局:白书兰,0543-8266033、15318207196

商务科技局:张志强,0543-8232767、15805435670

农业农村局:董松,0543-8213115、17863858391(农产品)

商颖,0543-8195866、13346287056(畜禽产品)

无棣县:

联系人:刘俊石  0543-8106102  18905435066

博兴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802室  0543—8606686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中心1315室  0543—2395891

县商务局:行政中心608室  0543—2395306

县农村农业局:县农村农业局(农技站)206室  0543—2301543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药品市场股)410室  0543—2320163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302、304室  0543—2302370

开发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  聪  13705430801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赵晨昊  0543-3160061  18266597198

北海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综合执法局   0543-2258826

区经贸发展局   0543-2258007

区投资促进局   0543-2258786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43-6585315

马山子镇政府   13406233711

特别提示:

(一)非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车辆请勿申请。

(二)伪造通行证、假冒重点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和企业法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

(三)通行证发放单位负责通行证的换发管理、收回。


德州市

关于进一步保障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保障货运畅通,自即日起,德州市将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货运车辆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德州市域车流量较大的卡口和检查点设立临时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为货运车辆驾驶员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二、对德州市域内的货运车辆,凭驾驶员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无异常后通行,无需办理车辆通行证。

三、对市域外来德的货运车辆,凭驾驶员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无异常,并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后,允许进入德州。

四、对过境德州的长途货运车辆,凭驾驶员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无异常则直接放行。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

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德州宁津县

1、在宁津县高速口检查站、G104陵城界检查站设立临时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为货运车辆驾驶员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2、收货企业点对点登记接送,立即卸货,当天出境,货车司机及车上人员全程不下车,不在宁津留宿。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地区的车辆进行劝返。

德州庆云县

1、在庆云县滨德高速路口设立临时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为货运车辆驾驶员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2、收货单位点对点接送,送货司机不允许下车,货物卸载完毕后离庆。对来自中高风险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地区的车辆一律劝返。

江苏省

南京市


开通涉疫地区抵宁货运车辆“宁畅运”

预约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强化司乘人员筛查,提升南京各交通防控查验点通行效率,保证物流畅通,我市于3月28日开通涉疫地区抵宁货运车辆“宁畅运”预约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直辖市行程史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

二、预约流程

南京属地企业(收、发货方)、承运人或货车司机可在货运车辆抵宁24小时前,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申报,填报车号,司机及随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预计到达时段、抵宁目的地详细地址等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生成电子凭证。

三、查验畅行

货运车辆在约定时段抵达选定的高速出口时,主动出示电子畅行凭证等相关信息,配合查验、采样及检测工作,服从引导,点对点直达目的地。司乘人员在宁期间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四、温馨提醒

预约申报时请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提前申领或更新“苏康码”,以利于缩短查验时间,快速通行。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工作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3月27日


无锡市

无锡市保供物资通行证管理平台

正式在“灵锡”APP上线啦!

运输应急保障物资、生活保供物资、

工业生产物资、农业生产物资、

交通建设物资、医疗物资

和邮政快件的企业

在管理平台上

点击申请通行证

申请成功后

持通行证车辆出示

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

可快速通行

就能在高速查验点快速通行!

全市开通G42玉祁、S19羊尖、S58华庄、G2江阴南、G25宜兴东5条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专用通道,持通行证车辆出示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快速通行。

注意

通行证需下载到手机或打印成纸质版放在车内,供高速出行查验使用。货运车辆来(返)锡需提前入锡申报,申报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通行证》

司乘人员健康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按照指定路线运输、指定地点装驳、司乘人员不下车的要求,经车辆“消杀-卸货-再消杀”后直接返程

司乘人员确需在无锡驻留的,企业须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对其落实健康管理。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3月25日

申办流程

注册并登录“灵锡”APP

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灵锡”

下载并安装


填写通行证申领信息


申请提交后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查看通行证

查看通行证


→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通行证》→货运车辆凭《通行证》并经查验司乘人员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在指定5条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专用通道快速通行。

徐州市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 徐交防通﹝2022﹞6号

关于在我市高速公路部分服务区设置

核酸采样和抗原检测服务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公路交通防控工作,在严格查验的同时,提高通行效率,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自3月27日17:00起,在我市高速公路部分服务区设置核酸采样和抗原检测服务点,更好方便驾乘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和抗原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在我市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核酸采样和抗原检测服务点:

1.G2513宁宿徐高速古黄河服务区北区(铜山区张集)

2.G30连霍高速港头服务区北区(新沂市港头)

3.G30连霍高速邵楼服务区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

4.S69济徐高速敬安停车区西区(沛县敬安)

5.G3京台高速青山泉服务区西区(贾汪区青山泉)

二、请来徐返徐驾乘人员特别是货运车辆驾乘人员,就近到设有检测服务点的服务区提前进行核酸采样和抗原检测,领取“核酸已采样”标识,抗原检测阴性人员领取“抗原检测阴性”标识,在交通查验点查验后回收标识,予以通行。

三、请广大驾乘人员在服务区检测服务点,扫描“徐州健康宝”场所码注册并进行信息登记,填写“入徐登记”信息,便于在交通查验点快速查验通行。

特此通告。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3月27日

苏州市

“苏货通”平台正式启用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8号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畅工作,“苏货通”平台已于3月26日中午12时正式启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施货运车辆按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制度。本市企业有来(返)苏州货运需求的,应提前1天扫码(码附后)登录“苏货通”平台,如实完整填报企业信息、货运车辆信息(目的地涉及多家本地企业的,所有企业均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生成橙色或绿色“苏货码”。对货运车辆及相关司乘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轨迹的,生成橙色“苏货码”,对其他车辆生成绿色“苏货码”。

1. 橙色“苏货码”货运车辆。橙色“苏货码”货运车辆进入苏州的,经查验放行后,申请企业要负责到查验点“点对点”接回货运车辆,确保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

外地来苏车辆到达申请企业后,由企业引导至单独停车区域停放,装卸货期间司乘人员不下车,不与企业员工接触,做到“即装(卸)即走”。作业完成后,由企业引导至下一作业场所;来苏货车无下一作业场所的,引导至就近高速公路路口驶离。

返苏车辆需至申请企业装卸作业的,按上述要求落实闭环管理;无需继续作业的,由所属企业落实每日核酸检测,提供单人单间临时居所等健康管理措施,所有司乘人员期间不返家(社区),暂停社会面住宿、用餐等活动。司乘人员无所属企业、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或停止运输任务的,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含社区)接回,落实“7+7”健康管理。

2. 绿色“苏货码”货运车辆。查验放行后,由所属企业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含社区)落实“两天一检”核酸检测要求。

二、来(返)苏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健康码绿码,进入苏州后请配合做好交通防控查验。

三、来(返)苏州货运车辆不得搭乘与本次运输任务无关人员。

四、企业及来(返)苏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未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取消申领“苏货码”资格。

苏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3月26日


“苏货通”平台二维码


淮安市

关于加强外地来淮返淮人员居家

健康监测管理服务的通告

(2022年第10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外地来淮返淮人员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地来淮返淮人员应通过“淮上通”微信小程序、“i淮安”APP申报来淮返淮情况,报备后无须再前往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登记报告。

二、全市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国省道干线卡口、高速公路出口等重点部位和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张贴“淮上通场所码”二维码,方便外地来淮返淮人员注册报备。

三、外地来淮返淮人员应积极配合扫码查验,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来淮返淮申报记录,维护出行秩序。

四、外地来淮返淮人员应严格遵守“3+11”“14+7”等分类健康管理规定,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管理的,按不履行疫情防控规定追究责任。

附:“淮上通”小程序码


附:操作说明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2022年3月26日

扬州市

“扬城货车通”小程序上线

为畅通生产生活物资供应渠道,进一步提升防疫卡口通行效率,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研发了“扬城货车通”小程序,为企业货物运输开辟无障碍绿色通道。

“扬城货车通”小程序上线啦!

货运企业如何申报

要填写哪些资料

赶紧往下看


01通过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


02进入小程序界面


03申请通行证


企业需上传营业执照、货车驾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及行程卡、健康码(绿码),承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后提交。


04申请记录查询


通过小程序申请获得

扬州市防疫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

货物收发企业接收人凭此证

预约的扬州主城区高速卡口

向执勤交警出示核查后

车辆即可通行


“扬城E健行”来扬返扬自主申报


扬州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通过“扬城E健行”小程序,
开展市外来扬返扬人员自主申报工作。


哪些人需要报备?怎么报备?  

这里有最全的指南

一起来看吧


镇江市

来镇返镇人员上“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自主申报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号通告

(社会防控)

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即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全面使用“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使用人员

1.来镇返镇人员;

2.本市范围内涉疫岗位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人员。

二、使用说明

用户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打开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后即可进入平台,根据需要分别选择“来镇返镇申报”模块或“定检核酸申报”模块,之后根据选项要求填报:

方式一:微信搜索“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

方式二:关注“镇江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菜单“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打开;

方式三:直接微信扫描下方太阳码。


三、使用要求

1.来镇返镇人员应在进入我市行政区域前主动申报,没有提前申报的应在抵镇后立即申报。

2.定期核酸检测人员应在采样后立即上报采样地点和时间,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上报。

3.各地各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推广“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

镇江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泰州市

来(返)泰人员须通过“泰州通”进行申报【入泰政策】

根据泰州市当前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所有市外来(返)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且应在抵泰前主动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酒店等报备,抵泰后12小时内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未持有证明的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泰人员(行程卡带*),严格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跟踪健康监测;对除此之外的市外来(返)泰人员,严格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医学观察+11天跟踪健康监测。

为提高入泰查验通行效率、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所有市外来(返)泰人员可提前通过“泰州通”APP首页“入泰申报”填报相关信息,便于在查验点快速验证通行。

查验时出示:通过查验点时,点击“我的申报”,即可打开提前录入的入泰信息,快速查验通过,省时又省力。

重要提示

请如实填报入泰申报信息,如漏报、瞒报、谎报行程信息,造成疫情防控传播风险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疫情防控办

2022年3月22日

操作指南

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泰州通”APP,注册登录。


通过“泰州通”APP首页直接进入苏康码、14天行程码、入泰申报、核酸结果入口


市外来(返)泰人员提前自主申报

请广大市外来(返)泰人员提前在“入泰申报”系统中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缩短查验点通过时间。


提前录入:点击“来泰人员自主申报”或“涉疫城市来泰人员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连云港市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申请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行证发放范围

1.公务类:疫情防控指挥调度车辆;行政执法车辆;督查检查车辆等。

2.生活物资类:运输禽肉蛋奶菜等生鲜农产品车辆;运输居民生活必需品车辆;成品油市区配送车辆等。

3.疫情防控物资类:运输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和救护器材设备车辆;运输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原辅料车辆;运输援助物资车辆等。

4.应急处置类:应急指挥车辆;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程抢险、通讯抢修、水电气抢修等特种车辆。

5.特殊人群类:运输待产孕妇、透析病人、放化疗病人、急诊病人等特殊人群车辆。

6.其他用于运输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

二、通行证办理流程

1.通行证办理申请

方式一:运输企业(单位、个人)向属地交通管控组申请,属地交通管控组在审核车辆信息、消毒情况和司乘人员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核验核酸检测证明、体温无异常后,向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通管控组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

方式二:运输企业(单位、个人)向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有关工作组申请,有关工作组在审核车辆信息、消毒情况和司乘人员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核验核酸检测证明、体温无异常后,向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通管控组提交经有关工作组组长或指定副组长签字的书面申请。

2.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单位、个人)基本情况、车牌号码、物资或人员类别、通行时间和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

3.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通管控组收到书面申请后,及时组织审核,审核同意后按照“一车一证”的原则发放通行证,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通行证使用管理

1.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有关工作组、各县区交通管控组在发放通行证时要严格执行“一车一证”的要求,在通行证上注明车牌号、驾驶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2.各运输企业(单位、个人)在通过交通查验点时,要主动出示通行证;各交通查验点对要认真核验车牌和驾驶员身份证号,在“人、车、证”一致后予以快速放行;不一致时予以劝返,暂扣通行证,并向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通管控组报告,经核实后予以注销。

3.各交通查验点因查验通行证一致性不严格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彭伟   联系电话:13851274011)

连云港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交通管控组

2022年3月10日

河南省

3月21日,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定于2022年3月22日8时起,通过采取精准设置卡口,统一查验标准,强化应急处置,持续加强入豫通道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阻断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记者获悉,高速公路收费站下站口和普通国省干线省界入豫通道处,将根据周边省份和邻近区域疫情形势和道路通行情况,合理设置交通卡口,实时动态调整,及时发出通告。卡口对所有外省来豫车辆和河南籍返回车辆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首个疫情防控卡口发放统一的查验单,24小时内全省免检通行,不再重复查验;对“黄码”人员,落实“三天两检”管控措施,并进行跟踪服务,对在豫停留不足48小时的,只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卡点将设置临时隔离点、核酸采样点,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可疑患者或“红码”人员,立即就地实施临时隔离,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机构规范筛查处置。

河南省重点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点击阅读全文)


进出河南省疫情防控

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式样)


焦作市

关于加强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

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的通知

为配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整体推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畅快捷,确保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发放、使用规范有序,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领域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商运行〔2022〕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通行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组织发放

(一)发放主体

应急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属于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市交通局牵头)印制,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二)发放对象

通行证发放要坚持防疫和保供相结合,按照“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严格发放,重点支持大型商贸流通骨干企业。

1.市级层面。市商务局统筹各类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需求,根据企业申请,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跨县域经营、辐射全市、保供能力强,对全市市场保供有“稳定器”作用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商超、重点电商企业、知名品牌焦作总经销等骨干企业发放通行证。

2.县(市、区)级层面。市商务局重点结合全市商业体系分布情况,参考各县(市、区)人口、面积等指标,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发放的通行证分配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一批保供能力强、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发放通行证。

(三)发放管理

发证单位在证件发放环节要审慎核实、把住源头,建立证件发放台账,跟踪了解企业通行证使用真实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处置、惩戒违规使用通行证的企业,并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通行证使用相关情况。

二、严格使用管理

(一)使用范围

通行证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物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生活物资品类清单主要指与居民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需求类生活物资,主要包括:粮食(小包装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调味品(食盐、食糖)、方便食品、饼干、酱油、醋、瓶(桶)装饮用水等居民必备的日常生活物资;婴孕童用品;与居民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卫生、防护用品,如口罩、洗手液、家用消杀用品、卫生纸等;销售生活物资必要的包装材料等。非应急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使用。

(二)使用管理

通行证使用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发证机关作出书面承诺,守信践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通行证,坚决杜绝擅自打印通行证或假冒应急运输车辆、人员和企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要及时将证件每次使用所运输的物品种类、承运车辆、运输路线、起止时间和司乘人员等具体信息报送证件发放单位,连续 2 日不报送的,由发证单位收回证件。要建立证件申领、登记专人管理制度,对每张证件的申领和使用进行登记,禁止司机之间直接转交,严防证件无序使用;丢失证件要立即向具体发证单位报告,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责任落实

通行证使用企业为第一责任单位,具体发证商务部门为第二责任单位,对发放的证件承担管理和监督等责任。商务部门对企业未按规定使用通行证的行为,应取消企业承运资格、收回通行证,通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将违规企业纳入信用信息体系,并向社会公开“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福建省

晋江市



一、申请人范围

申请人包括医疗物资、民生(生活)物资、工业物资、农业物资生产、批零等企业和货物承运企业,出泉和入泉均可以申请。

二、申请流程

1.用手机扫描“泉通行”二维码(详见上图),填报货物运输相关信息;对填报信息进行确认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无误并提交申请。

2.填报信息说明

(1)企业名称:指申请人为医疗物资、民生(生活)物资、工业物资、农业物资生产、批零等企业和货物承运企业,申请企业均为法人企业。

(2)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申请企业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为移动电话号码。

(3)运送物资类别:主要包括医疗物资、民生(生活)物资、工业物资、农业物资,如申请人为货物承运企业该栏不填写。

(4)起讫路线:填写货物运输起点到终点的路线计划。县域计划按路线经过的乡镇顺序填写;市域计划按路线经过的县(市、区)顺序填写;省域计划按路线经过的地市顺序填写。

(5)通行时间:货物运输承运企业安排拟计划出发及到达时间。

(6)承运企业:如申请人为货物承运企业该栏不填写。

(7)车牌号码:据实填写承运货车车牌号码。

(8)上传行驶证正反面照片:上传承运货车行驶证正反面照片。

(9)司乘人员姓名及手机号码:据实填写,承运货车司乘人员不超过3人。

(10)上传健康码截图:后续待大数据接口对接后,直接数据导入。

(11)上传48小时内核酸检测截图:后续待大数据接口对接后,直接数据导入。

(12)上传《泉州货物通行证申请表》:下载申请表格,按如上信息填写,打印成A4申请表并盖章,手机拍照上传或扫描上传。

申请人提交后,系统自动将信息提交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批。

(1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手机申请界面 “我的”—“申请记录”—“已通过”查看办理结果或下载电子通行证图片。

辽宁省

即日起,辽宁省实施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制度,您可以去办证了!

问:通行证啥作用?

按要求,检测点要开辟重点物资运输专用通道,设置明显标识,加强指挥疏导,保障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优先查验,快捷通行。

各地将建立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熔断机制,对于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运输企业,要责令整改,暂停为其办理通行证。

问:通行证谁来办?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负责制定通行证式样,各市负责按式样制发通行证,通行证各市互认。

各市要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通行证办理条件、程序、范围、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告。

各市将发证车辆车牌号码、车牌颜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以便实施防伪核查。

问:如何辨别真伪?

可点击通行证防伪核查链接查询:
http://app.lnyg.net/ygj/txkcx

通行证式样


大连市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机疫情防控的通告

大疫指综发〔2022〕3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进一步加强来返连货车司机健康管理,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理

(一)落实提前报备

外地来连非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方可来连,抵连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与本市接收单位(货主)对接,由本市接收单位(货主)向属地防指报备路线、时间、司机及同乘人员姓名、车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卡码及核酸证明情况等,由属地防指落实来连后全程健康管理和管控措施。

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低风险地区返连,须提前至少24小时通过单位、社区(村)向属地防指报备,同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连的,要在抵连前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单位、社区(村)向属地防指报备。抵连后配合社区(村)尽快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落实防疫要求

各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要及时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掌握科学防控疫情知识技能,做好车辆、人员防护消杀,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检查登记、隔离管控、扫码、测温等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

货车司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支持配合政府做好防控工作,听从单位、社区、防指统一安排,积极遵守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切不可心存侥幸,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本地货车司机所在单位、社区(村)、属地防指是其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司机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外地来连货车司机在连接收单位(货主)及其属地防指是其在连期间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全程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

二、加强来返连全过程管控

(一)入连通道管控

各实施管控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入连通道,要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等相关措施,对来返连货车司机进行管控。

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从相关通道进入大连后,要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本地司机及同乘人员卸货后直接回住所,外地来连司机及同乘人员要直接前往交货地,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

(二)在连期间管控

本地司机及同乘人员要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要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外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收货接货过程中非必要不下车,由接收单位(货主)安排人员装卸货,避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无法当日离开的,抵连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属地防指实施集中停车和住宿管理,避免司机与社会面接触。本市接收单位(货主)要帮助解决停车和住宿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对在车上过夜司机及同乘人员提供必要帮助和关怀,并同步做好全程管控,接收单位(货主)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属地防指协调解决。

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重点管控地区返连的,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由重点关注地区返连的,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离连管控

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再次离连的,严格按照离连规定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做好相关防护管理。从住宿地点至离连通道之间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

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在隔离期间需离连的,可在离连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从隔离地点以“点对点”闭环形式转运到货车,由专人跟踪的前提下直接离连,确保在连期间完全闭环管理,并将货车司机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横传到其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实施货车司机全方位管理

(一)信息化管控

推广利用App等信息化手段,通过相关网站或入连通道、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接收单位(货主)等登记采集货车司机信息,与相关部门和属地对接横传数据,实施全方位管控。

(二)网格化管控

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要主动压实责任,全面掌握辖区内货车司机情况和动态,第一时间跟进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措施。

(三)重点部位管控

各货运场站、物流园区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落实车辆和场地消毒、进出车辆和人员管控、信息登记、人员核酸检测、卫生知识宣传等各项防控措施。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核酸检测点,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四)社会面管控

各厂矿、企业、商超、市场、酒店、仓储、港口、园区、场站等所有货车进出场所和单位,都要主动落实责任,加强进出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工作,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管理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各属地防指要加强辖区内单位监管,条块结合确保管控到位。

(五)行业管控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全面强化行业监管,对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和省、市相关政策、指令要求,督促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严格按照规定次数和标准落实货车司机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车辆消杀、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四、保障物资运输畅通

各地区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公路防控检查点,不得擅自阻断或封闭高速公路、国省干线。

要规范查验工作,加强交通疏导,车流量大时,及时增加人员、设备和通道,快速验放,减少拥堵。

要做好运输保障,对运送能源、民生保障、应急、防疫、重点企业运行所需物资的车辆要优先查验,保障快速便捷通行。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落实本《通告》要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违反规定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隐瞒行程、伪造行程、持虚假证明的货车司机,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综合协调组

2022年3月26日

浙江省

嘉兴市

在全市45个高速公路出口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可快速出收费站

近期,嘉兴及周边城市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各地在全市45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设置了“外防输入”查验点,对下高速车辆人员开展防疫检查。其中,对持有嘉兴市核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司乘人员,防疫检查点经查验核实通行证信息与现场车辆、人员一致的,可以放行。

问:哪些企业车辆和人员可以办理通行证?

涉及往来嘉兴市外中高风险地区运送业务,包括运输各类应急物资、医疗物资、生产生活重要物资和重点人员(以下简称重点物资和人员)的车辆,可办理发放疫情防控“通行证”。业务地应至少一端为嘉兴地区(嘉兴-嘉兴,嘉兴-市外,市外-嘉兴)。

问:如何办理通行证?

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和应急物资的运输车辆承运单位或驾驶员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ysj.jiaxing.gov.cn/)”主页,点击“嘉兴市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平台专栏,线上申请《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上传相应资料后提交申请,经审核后自行下载打印,随车携带。通行证实行全天候申报,由相关部门即时审核。具体流程见附件。

问:还有其他什么注意事项?

(1)通行证申报。该平台涉及应急抢险物资、医疗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和其他重点物资运输的审核事项,企业或车辆驾驶员在申请通行证时,应按照物资类别申请通行证,以便快速审核通过。

重点生产物资运输申请主体须为嘉兴市域内企业;重点农业物资运输申请主体仅限与嘉兴本地农业主体有农业物资物流关系的市外承运单位;医疗防疫物资运输申请主体须提交属地医疗机构或防控办的医疗应急物资采购委托函或者采购协议。

(2)通行证审核。申请事项分别由商务、经信、应急、卫健和交通部门负责审核,具体为:

抢险救灾物资由应急管理部门审核;

医疗防疫物资由卫健部门审核;

生产物资由经信部门审核;

生活物资由商务部门审核;

农业物资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粮食物资由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审核;

其他类别重点物资和人员由交通运输部门审核。

目前全市已经建立了后台审核团队,负责实时审核提交事项或解答有关疑问。

(3)通行证有效期。申请的通行证为嘉兴-嘉兴方向,通行有效期不多于1天;其他方向不多于7天,且单次有效。

(4)待上传资料。可上传有关派车单据、业务合同和与上下游单位往来函等。

(5)信用管理。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

山西省

太原市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6号)

关于加强省外物资运输车辆疫情防控的通告

近期,我国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省外入并生产生活必需物资和防疫物资公路运输保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结合当前我市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实行定点进出,可从杏花岭区丈子头东、丈子头西、万柏林区东社、晋源区古城营、迎泽区长风东、尖草坪区柴村、小店区小店等交通检疫卡口进入。

二、接收省外物资的场站(单位)需提前向属地县(市、区)交通部门报备。未报备的,原则上不得接收来自省外物资。

三、货主单位需提前和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沟通联系,确定高速出口、市内运输路线、交接场所、交接时间,由货主单位填写《省外物资运输车辆疫情防控承诺书》,向交通检疫卡口负责检疫工作的交通部门报备。

四、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外科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手消毒剂随时进行手卫生消毒。货主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外科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与司乘人员接触,使用非直接接触的交接方式进行货物交接。

五、货主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司乘人员不下车,全程按规定路线、点对点无接触交接,不得在太原逗留。

六、交通检疫卡口要加强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查验。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须来自低风险地区,且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晋中市平遥县

平遥县关于加强省外物资运输车辆疫情防控的通知

近期,我国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省外入平生产生活必需物资和防疫物资公路运输保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按照市政办发电〔2022〕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物流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省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实行定点进出,可从平遥南高速口、汾屯线香乐村疫情卡口、国道241(旧汾屯线)神南村疫情卡口、平文线南良庄村拐杜家庄村疫情卡口、东夏线洪善村疫情卡口等交通检疫卡口进入。

二、接收省外物资(含冷链物流)的场站(单位)需提前向县交通局报备。未报备的,原则上不得接收来自省外物资。

三、货主单位需提前和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沟通联系,确定高速出口、县内运输路线、交接场所、交接时间,由货主单位填写《平遥县省外物资运输车辆承诺备案表》,向交通检疫卡口负责检疫工作的交通部门报备。

四、对省外非涉疫地区入平的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佩戴口罩,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保持健康码、行程卡正常,申领“山西健康码”,按规定流程通行。

五、对检查中发现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要采取不下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外科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手消毒剂随时进行手卫生消毒。货主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外科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与司乘人员接触,使用非直接接触的交接方式进行货物交接。

六、货主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司乘人员不下车,全程按规定路线、点对点无接触交接,不得在县内逗留。

七、交通检疫卡口要加强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查验。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须来自低风险地区,且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21日



内蒙古

为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各类疫情防控物资、能源物资、生产生活物资、邮政快递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2022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下发了《关于启用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试运行的通知》,在原纸质版通行证的基础上启用“电子通行证”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纸质通行证和电子通行证并行有效,试运行结束后,纸质通行证废止。

查询“电子通行证”,只需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内蒙古高速ETC”小程序,用手机号注册成功后,进入“内蒙古高速ETC”小程序首页,点击“重点车辆”图标,根据界面提示,输入车牌号,点击“下一步”即可查询到对应“电子通行证”。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点击“注册”。


第二步:输入手机号注册。


第三步:点击“重点车辆”。


第四步:输入车牌号,点击“下一步”查询。 


第五步:查询结果示例。


(内容将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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