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排查化工园区、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执法严格 整改有效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建立排查清单,并通过“危险废物专项治理APP”及时填报排查治理情况。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排查发现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指导督查企业或化工园区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治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停产或关闭。
四、多部门联动
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环境监督管理;排查过程中如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消防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将线索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要求企业主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据了解,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已将《通知》内容下发至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江苏省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在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早于生态环境部《通知》要求的2020年1月31日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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