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开车,对于“断崖式”降速早已见怪不怪,特别是过隧道,隧道门口上写着限速60,进一半突然有个喇叭在哪里说限速40,违者罚款扣分!
甚至更有甚者,同一条路两侧车道的限速居然也不一样,半路调个头突然就超速了,罚款扣分没商量。
近日,对于此类“忽高忽低”的限速现状,职能部门做出了回应。
政协会议点名限速“忽高忽低”
交通部公路局做出回应
在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政协冯委员指出了“断崖式降速”“忽高忽低式限速”的现状,提出了规范高速公路限速的提案。
针对此提案,交通部公路局做出了回应。
改进限速标志
清理限速设施
早在2015年底,交通部就关于限速不规范问题做出了研究,提出全国统一公路限速的新设想。
有关政协委员提出的上述意见,已历经职能部门4年的商讨,因此交通部公路局立刻给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根据《国标》的规定,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公路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解决限速值过低,限速值变化过于频繁等问题,为广大驾驶员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
立项一年效果卓拔
限速问题应学习山东模式
早在2018年年中,山东省公安厅就出台了《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八条工作措施》,对高速公路限速问题做出了规范:
1、清理全省路面不合规限速标志,限速值与前后差值超过20公里/小时的,应提前预告或逐级限速;
2、公路上超速不足1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3、公路设计时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4、高速公路上,车速100公里/小时以下的和桥梁、隧道、施工路段车速80公里/小时以下的超速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时至今日,《八项措施》已实施一年时间,据了解,山东主要路面上限速“忽高忽低”的情况已经基本不存在,不少卡友都为之称道。
有意思的是,此次政协委员会上提出“限速问题”的冯委员就是山东省的一位市级领导,可见山东省对此事的重视程度,必须给山东省和冯委员点个赞!
此次,该问题首次上升到全国层面,交通部公路局也正式发函发话了,规范限速、清理不合规限速指日可待。
易罐
安全易用的罐车运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