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全国高速公路将统一限速,告别限速“忽高忽低”,“断崖式”超速不扣分! 2019-10-12 17:08:44   来源:易罐

常年开车,对于“断崖式”降速早已见怪不怪,特别是过隧道,隧道门口上写着限速60,进一半突然有个喇叭在哪里说限速40,违者罚款扣分!


甚至更有甚者,同一条路两侧车道的限速居然也不一样,半路调个头突然就超速了,罚款扣分没商量。


近日,对于此类“忽高忽低”的限速现状,职能部门做出了回应。


政协会议点名限速“忽高忽低”

交通部公路局做出回应


在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政协冯委员指出了“断崖式降速”“忽高忽低式限速”的现状,提出了规范高速公路限速的提案


针对此提案,交通部公路局做出了回应。


您所说的“限速忽高忽低等问题突出,甚至同一高速公路、路况条件相似情况下,出现断崖式降速”的情况在一些区域和路段是存在的。

限速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舒适出行、通行效率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保持高速公路限速的相对稳定”的建议,应加强限速值的科学论证,在几何指标、路侧条件和运营环境等条件未有明显变化时,高速公路限速值不宜频繁变化,以维持车辆行驶舒适、安全,提高安全水平。

改进限速标志

清理限速设施

早在2015年底,交通部就关于限速不规范问题做出了研究,提出全国统一公路限速的新设想。


有关政协委员提出的上述意见,已历经职能部门4年的商讨,因此交通部公路局立刻给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1、加大《国标》宣贯力度,改进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的设置。


根据《国标》的规定,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2、关于限速测速设施的清理工作。


公路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解决限速值过低,限速值变化过于频繁等问题,为广大驾驶员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


立项一年效果卓拔

限速问题应学习山东模式


早在2018年年中,山东省公安厅就出台了《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八条工作措施》,对高速公路限速问题做出了规范:


1、清理全省路面不合规限速标志,限速值与前后差值超过20公里/小时的,应提前预告或逐级限速;


2、公路上超速不足1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3、公路设计时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4、高速公路上,车速100公里/小时以下的和桥梁、隧道、施工路段车速80公里/小时以下的超速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时至今日,《八项措施》已实施一年时间,据了解,山东主要路面上限速“忽高忽低”的情况已经基本不存在,不少卡友都为之称道。


有意思的是,此次政协委员会上提出“限速问题”的冯委员就是山东省的一位市级领导,可见山东省对此事的重视程度,必须给山东省和冯委员点个赞!


此次,该问题首次上升到全国层面,交通部公路局也正式发函发话了,规范限速、清理不合规限速指日可待。


这样一来,卡友们就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被突然出现的限速标志给吓到了,真是实实在在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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