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0月12日讯(记者张宁)近日,单县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辆未悬挂危险品标志的罐式货车,车辆被依法扣留,并对该车辆所在公司罚款10000元。
据大众网记者了解,近日,单县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单虞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罐式货车,罐体锈迹斑斑,未悬挂危险品标志,民警将该车拦下检查。
经询问,该车归菏泽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车牌号豫NB***7重型罐式货车。驾驶人马某从济宁电化厂运载液碱(氢氧化钠)到单县,该车没有悬挂危险品标志,且后部的警示标志严重破损,不符合国标规定。
单县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扣留该车辆,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车辆所属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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