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众所周知,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这类危险物资,必须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证”。若在未取得资质情况下擅自运输,属于违法行为。近日,一名驾驶员就为了赚钱,竟私运起汽油。最终,当事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9月19日晚,杨浦公安分局控江路派出所民警在周家嘴路黄兴路路口开展盘查。当晚9时许,一辆面包车驶来。民警将车辆拦停后,上前例行检查,却发现该车上装有数桶不明液体。经询问后得知,面包车驾驶员张某车上装载的液体竟是汽油。民警清点后发现,汽油共有5桶,总计约200升。
随后,民警将张某某带至派出所内接受调查。经核查,张某及其驾驶的面包车都不具有运输危险物品的资质。据张某称,汽油为工地施工所用,自己也只是为了赚点钱。民警了解到,张某驾驶的面包车是小型客车,并不能违法载货,张某也未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证”,运输这类危险物品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资,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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