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说法打击网购危险品要有网络思维
近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的“男子网购毒针扎死女友”案引发社会关注,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上可直接购买剧毒针剂的不安与担忧。据媒体调查,网上的毒针、毒粉种类多样,价格在几元到几百元不等。在一些网页、博客中充斥着各类“毒针”广告,其中不少卖家留下关键词,提示可添加好友了解更多信息。有卖家直言,毒针成分为氰化钾,大多买来毒狗,线上交易,快递运输,一般不会被查。
据报道,大多数毒针的成分为氰化钾,而氰化钾属于剧毒药物,莫说直接食用,即便是间接食用,都会给食用者带来致命危险。鉴于此,应当运用互联网思维,从源头上打击通过网络贩卖毒针的行为,并切断其贩卖链条,防止“网购毒针”成为新的社会公害。
含有氰化钾的毒针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向不具有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此类物品,禁止不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此类物品,禁止向个人销售除农药外的剧毒危险物品,违反者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同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使用此类毒害性物质的,最高可处15日拘留;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上可知,通过互联网贩卖、购买、使用毒针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非常明显。被狗贩子购置后用于毒狗,危害性还算轻的,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报复泄愤,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像对待枪支、毒品那样,对“网购毒针”严格管控,绝不能放任其成为可以被随意买卖、滥用的“定时炸弹”。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男子网购毒针扎死女友”案的报道中透露,线上交易和快递运输有所谓“一般不会被查”的潜规则,这暴露了相关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以致这种剧毒物品可以被通过网络渠道随意买卖。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电商平台、社交平台、银行、电信运营商均应严格执行实名制,快递行业也应执行实名制和当面验货规则。如果这些渠道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没有出现疏漏,就应该能有效杜绝危险品通过网络渠道销售。或者说,如果能够严格落实实名制,执法机关很容易通过任何一个环节追溯倒查,揪出始作俑者,进而形成倒逼和威慑效应,让危险品的制造者和意图购买者心存顾忌。
可以说,如果没有上述这些环节的失守,就不可能有线上交易和快递运输“一般不会被查”的潜规则盛行。打击网购危险品,必须具有互联网思维,用先进技术手段从严密织监管网络,如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屏蔽涉及相关剧毒物品的敏感词语,及时删除或切断传播链条,同时搜集反馈可疑的转账、聊天记录,并严格落实实名制,惩戒管理不善、制度落实不严的网络商家和快递企业。
只有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先进技术手段,对网购危险品形成围剿之势,才能让社会少些不安因素,让公众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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