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对绵竹市区货车禁行规定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货车类别、禁行时间及区域
(一)禁行货车类别I
轻微型普通货运车辆、中型厢式普通货车(长、宽、高分别不超过6米、2.2米、2.8米,以下简称“中型厢货”)
禁行时段:7:30—9:00,11:30-12:30,14:00-15:00,17:30—19:00
禁行区域:绵竹市区二环路以内区域,北至北广场(不含)、南至南广场(不含)、西至西二环路(不含)、东至东二环路(不含)。
(二)禁行货车类别II
重中型普通货运车辆(中型厢货除外)
禁行时段:7:00—23:00
禁行区域:绵竹市区二环路以内区域,北至北广场(不含)、南至南广场(不含)、西至西二环路(不含)、东至东二环路(不含)。
(三)禁行货车类别Ⅲ
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渣土、砂石、商砼等)及拖拉机、农用低速载货汽车、黄标车
禁行时段:全天24小时
禁行区域:绵竹市区二环路以内区域,北至北广场(不含)、南至南广场(不含)、西至西二环路(不含)、东至东二环路(不含)。
(四)允许通行货车
1、皮卡车辆
2、三轴以下的新能源货运车辆
3、军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消防、环卫、执法、市政、园林、路灯、邮政等城市公共服务部门的特种专业车辆。
二、办证通行
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通行证继续有效。确因工程建设、生产生活必需的货物运输车辆需在禁行时段进入市区禁行区域内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办理通行证后通行,并遵守以下限行时间和限行路段通行。
重中型普通货运车辆(中型厢货除外)在禁行时间段内按照通行证办理规定,指定时间、路线通行;在夜间(23:00—次日7:00)允许通行时段内,禁止在苏绵大道、回澜大道通行。
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渣土、砂石、商砼等)按照通行证办理规定,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入城证管理
(一)以下情形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1、无牌无证、逾期未年审、改拼装车辆、改变车身外廓尺寸(式样)、交通违法未处理、列入“黑名单”企业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2、查询柴油货车排放标准,车辆尾气排放为国一、国二、国三的不予办理通行证。
(二)凡在货车禁限区内1年2次交通违法行为的或发生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已办理通行证予以收回,取消2年内办证资格。
(三)发现货运车辆占道摆摊设点,货车通行证予以收回。
(四)货车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到期后经复核资料和车况后可延期;到期后15日内未进行复核的,按本规定重新申请办理。
(五)货车通行证按总量限额办理,额满停办;新办证申请按申请时间递补。
(六)办理时限3-7个工作日。
(七)本办理细则由绵竹市公安局负责最终解释。
(八)本办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4年4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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