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车辆未配备押运员被查 2024-04-16 09:27:03   来源:易罐

近日,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陆上执法二中队在丹北镇开展路检路查过程中,发现梁某某正驾驶闽J5XXXX(黄)油罐车前往镇江方向,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油罐车内装有1吨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梁某某当场出示了自己的从业资格证和该车车辆道路运输证,但未按规定随车配备押运人员。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还应当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需由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根据上述规定,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陆上执法二中队执法人员随即通知当地派出所民警前来现场展开调查,并将中队采集的证据材料一并移交,由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友情提醒:

由于危险货物运输属于专业性较强的运输,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必须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等,安装并悬挂危险货物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树牢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筑牢安全运输危化品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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