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市区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和环境噪声,解决急剧增长的城市配送需求与有限的交通设施矛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兴化市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货车限行区域
(一)城北:荡南路(不含)至兴姜河东路(不含)至老兴盐线(不含)一线以南区域;
(二)城西:环城西路(含)以东区域;
(三)城东:原231省道(古庄至351省道段、含)一线以西区域;张庄路(五里东路至施耐庵东路段、含)以西区域;
(四)城南:施耐庵路(含)至兴临路(含)至康民路(不含)至英武南路(不含)至创汇路(不含)一线以北(东)区域;
(五)另外除限行区域外,千垛美路(351省道至荡南路段)、英武南路(纬七路至333省道段)也同为货车限行道路。
二、货车限行车型和时间
(一)载货汽车(不含普通新能源货车和蓝牌多用途货车,其中普通新能源货车不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每日07:00至22:00限制通行区域内禁止通行;
(二)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全天禁止在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
(三)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混凝土车、砂石车及其他从事工程运输的车辆全天禁止在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三、货车通行证办理
(一)轻型货车以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货车可办理通行证进入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但需避开学校上放学路段和高峰限行时段(7:30-8:30、11:30-12:30、13:30-15:00、17:00-18:30);车长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箱式货车、中型封闭式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在通行证办理方面参照轻型货车管理。
(二)为净化路面环境的同时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我们在线上设置21处临时通行证扫码办理点和1处线下办理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满足确需通行的货车临时办理通行。
四、市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以现场禁令标志为准,如有微调不再另行通告。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正式实施。
兴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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