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宁津县危化品运输车限行 2025-03-13 11:09:54   来源:易罐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发展状况,决定调整优化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区域

宁乐大街(西环一路至津泉路)(含)以南,G104线(津泉路至宏图路)(不含)以南,G104线(振华大街至阳光大街)(不含)以西,津泉路(阳光大街至S324线)(含)以西,阳光大街(津泉路至G104线)(含)以北,S324线(宁德路至津泉路)(不含)以北,西环一路、宁德路南段(不含)以东区域。

二、管理车辆

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

三、管理措施

(一)上述车辆通行管理区域,需办理临时通行证明,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7时到9时,11时到13时,17时到19时禁止通行。

(二)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按照其相应级别规定执行。

(三)公安交警部门将启用全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本通告自2025年3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1日。此前通告与此通告不符的,以此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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