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辖区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保障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近日,南平高速执法支队六大队建瓯中队联合建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辖区主要收费站开展执法行动。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王某驾驶的辽HG5***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核查。经询问,驾驶员王某称该车辆装载庚烷正打算从漳州运往江苏。然而,在执法人员核验其电子运单时,发现电子运单上记录的货品名为己烷且起运地为泉州,记载的货物及启运地皆与实际情况不符。
经调查,驾驶员王某承认其因为赶时间而简化流程,对危化品运单只是简单地填写并未认真核对信息,导致电子运单上填写了不实信息。
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向王某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以及该行为的潜在危害。郑重告知王某,危化品运单是危化品运输的重要凭证,记录了危化品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等关键信息,若发生突发事件时,承运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参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和电子运单列明的货物品名、性质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进行快速决策和救援;如果运单与实际货物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应急处置措施不当,甚至引发严重后果。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驾驶员王某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最终,执法人员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