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支队正式发布《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通告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对辖区指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执行全天候24小时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一、禁止运输通行的危险物品种类
国家公布的最新版本《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物品,以及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有毒有害农药、油料等危险物品。
二、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区域
省道S329(现国道G341)与莱钢大道交叉口(232KM+830m)至省道S329(现国道G341)218KM+332m处。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全天候24小时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禁止通行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以宣传教育劝阻为主;2019年1月1日之后,一律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纠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禁行措施正式实施后,被禁行的车辆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禁令指示牌的指示自觉绕行禁行路段,对违反禁令标志闯入禁行路段的,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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