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18年3月23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实施限时禁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18年3月23日0时起,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通行。
二、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期间,全天禁止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通行;供应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氮运输车辆,燃油、天然气运输0时至6时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不受限制。
三、对现已设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的G60沪昆高速洞口至兴隆路段(1341km-1506km),纳入此管理措施。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处罚。对伪装、非法改装的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及驾驶人,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特此通告!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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