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对辖区内两家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的货运站,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两家货运站将分别被处以25万元和30万元的罚款。这是该区在我市首开先河,专门针对危化品物流行业开出的首批反恐罚单。8月28日,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线索,对位于路桥区螺洋街道南山村中通物流内113号货运站点和温州市新正龙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这两家货运站分别存放着105桶钛酸酯偶联剂和20桶四甲基氢氧化铵危化品,已明显构成非法运输存放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经反复核实,确认这两家货运站均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5条第1款之规定,该局对这两家企业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点评:执法部门加大了对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的原则,对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对存在严重违规的企业,立即进行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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