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照《办法》,对于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企业,自吊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相应范围的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强化了对车辆源头、货物源头、货运源头、货运经营者以及车辆驾驶人的监督和管控,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点评:明确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治超工作督查、约谈机制,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职,加强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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