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连城县安监、经信、卫计、公安、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管。
一是建设一体化监管信息系统。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信息系统进行梳理,及时将已有的信息平台系统架构、技术标准、数据格式等相关情况汇总,并提供可对接的数据接口,实现信息资源联通共享。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企业的相关需求,采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数据,构建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信息系统,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审核审批、监督检查提供信息化辅助手段,同时向企业开放信息共享服务。
二是规范硝酸铵、剧毒化学品等流向监管。生产、经营企业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使用和销售的硝酸铵、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的数量和流向,加强硝酸铵、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危险化学品充装或装载企业通过“一体化”监管信息系统,比对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资质,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环节登记查验制度。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更新,并通过监管信息系统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进行监督。
三是建立一体化监督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检查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问题,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实现联动监管。牵头单位根据有关工作要求,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施随机抽查或全面督查。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归口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查处,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四是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成员单位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涉及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线索的,由首接部门做好受理登记,属于职责范围的,核查到底;属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核查。对受理或由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各成员单位依据法定职责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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