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司法厅公布了《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该通知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山东省司法厅发布的通知表示,实施这个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激发主体市场活力,改善运营环境。可其中在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涉及两点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对于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擅自在公路、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备这样的违法行为,只要是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只是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
对于从说货运行业的卡友来说,最恨的应该就是公路三乱了吧。特别是对于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等同于“拦路抢劫”。而对于擅自在公路、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备这样的行为,不但耽误卡友运输,更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公路三乱可谓是货运行业的毒瘤顽疾,十几年了都没有根治。现在,山东竟然对这几种行为免于处罚,这难道不是助长了公路三乱吗?这怎么能营造良好的货运环境呢?
除此之外,在交通运输管理方面,对于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擅自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这种具有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也免于行政处罚,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 编后语
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擅自在公路、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备这样的违法行为本身隐患大、性质恶劣、恶化货运环境,严重危害了卡友等货运行业从业者的利益,更应该通过更严厉的执法手段、严格的惩罚措施来整治。
现在,山东想要通过免于处罚的方式来引导大家通过自觉守法的方式来净化货运环境,卡友群体的利益靠谁来保障?货运环境靠谁维护?
对于山东省这项新的规定,卡友们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大家动手转发,让更多的卡友能够了解到这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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